一般审计时考虑损耗吗(财务公司审计的特殊考虑)
特别考虑金融监管机构是否属于金融机构以外的财务公司审计。
1财务公司业务概述
1.1现阶段,中国 s财务公司主要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旨在加强企业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20%以上,或持股不足20%但处于之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提供理财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2一般而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为会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咨询、资信验证及相关咨询和 *** 业务;
(2)协助会员单位实现交易资金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 *** 业务;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会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为会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相应的结算和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会员单位存款。
(九)为会员单位办理贷款和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3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以下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金融公司债券。
(二)承销会员单位的公司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证券投资。
(5)消费信贷、买方和卖方。会员单位产品的信用和融资租赁。
1.4财务公司以货币资产为主要经营对象。
财务公司主要为集团成员提供货币资金存、贷、结服务,以获取货币增值利润,并以大量货币项目为主要经营对象。因此,要求有比生产性企业更严格、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安全、平稳、有效的运行。
1.5信贷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生产性企业中,厂房和设备等有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资产,但对于金融公司来说,其信贷资产是企业资产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可达到公司资产的40%左右。因此信贷资产的质量、安全性和完整性对公司来说极其重要。
1.6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制度
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加强了对金融公司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同时,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存款准备金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审批规定》等。
1.7财务公司主营业务的会计特征
由于财务主要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资金结算等服务,交易方式和类型复杂,交易次数频繁,单笔或累计金额巨大,程序复杂,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了解和熟悉财务公司主营业务的内控流程和关键风险点。
1.7.1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的主要资产业务,其利息收入也是财务公司最重要的经营收入来源。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建立信贷关系和贷款申请,对借款人和贷款人进行评估;信用评级、贷款调查和项目评估、贷款初审和贷款审批、贷款合同的签订和发放、贷后检查和贷款项目管理、贷款本息回收和贷款发放、监督和监督
证券回购业务是财务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以其拥有的证券作为抵押的短期融资业务,分为卖出回购证券和买入回售证券,即正回购和逆回购业务。
上述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包括:交易的审批、资金的借入或借出、借入或借出资金的确认和记录、借出损益等。
1.7.3存款业务
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除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外,主要来源于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各项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存款业务的主要流程包括:开户、存款、结算、结息、对账、销户。
2、对信贷资产质量等行业特殊风险及其应对的分析
2.1财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审计过程主要关注资产质量,重点关注财务公司的资产质量、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2关注信贷资产质量,关注坏账准备是否足以防范信贷风险。
由于贷款在财务公司总资产中的余额较大,通常在40%以上,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信贷资产的质量,通过检查信贷管理系统和会计系统的数据,检查信贷档案,检查贷款的五级分类,检查利息不足,借新还旧,检查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对财务公司的信贷资产分类和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坏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和债务计提的坏账准备。承担风险和损失的权益类资产,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损失的准备。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
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财务公司通常参照以下比例计提专项准备: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特种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2.3关注非存款类负债资产来源的构成及变动趋势,防范流动性风险
通过2021年行业资金来源分析,财务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集团内成员单位存款,由于近年来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的不断提高(截止2022年6月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达17.5%),因此导致财务公司的实际可用资金仅为吸收存款的82.5%,而财务公司的经营目的之一就是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为满足资金需求而不得不通过售后回购资产、同业拆入等 *** 补充流动性资金缺口,甚至出现以同业拆入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况,由此,很容易导致财务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严重者将影响财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充分关注财务公司的同业拆入、售后回购资产的发生额,而不仅仅关注期末余额,对同业拆入、售后回购业务发生额、余额增幅较大的期间应重点关注,防范财务公司由于流动性风险而导致的持续经营风险。
2.4关注存、贷款对象是否属于集团内成员单位,防范法律风险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仅限于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和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违反上述规定,将影响到财务公司的持续经营。
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在获取集团内成员单位名录的基础上,通过结算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导出存、贷款企业名单,并与集团内成员单位名录进行核对,关注是否存在超范围进行存、贷款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的集团外单位的存贷款业务,应要求财务公司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并充分进行信息披露。
2.5关注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监控指标变化,防范合规性风险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在审计过程中,应对上述指标进行检查,对出现超过上述比例的现象,及时提请财务公司调整相应的资产负债构成并进行业务处理。
此外,财务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也需要遵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办理规定办理金融业务。
3.设计的特殊程序表、测试表等工作底稿
由于对财务公司而言,虽然仅对集团内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但其业务量仍然较大,如果不依赖内部控制测试,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不仅是不经济的,而且在实务中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对财务公司的审计中,应以内部控制的测试为主,在控制测试结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风险做出评价,确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范围。
由于财务公司交易量频繁,凭证量巨大,同时由于利润表项目中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与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之间存在着较强关联性,为分析性复核的应用提供了
较好的适用条件,因此在对利润表项目中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等项目使用分析性程序的 *** 进行审计,主要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数据的理论关系设计期望值,与利润表中的相关项目进行比较,对发现的差异进一步查明原因。在设计期望值时,应对账户余额进行细化分组,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分组等,分组越细分,测试的结果也越准确。
业务测试,是对财务公司经营金融业务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的测试,主要在于确定被审计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是否经过恰当批准,是否计入相应的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恰当反映。业务测试的主要 *** 是检查书面文件等 *** 。
余额测试,主要是确定财务公司会计报表各总分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可以通过向借款人发函询证或采用替代程序确认贷款和应收利息的余额等。在审计过程中,通常可以分层的方式,采用对重大项目详细审计,对其余项目抽样审计,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
财务报表审计特殊考虑论文 审计证据收集应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