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弃婴事件暴露医废管理弊端 医废处理待细则
婴儿遗体是“医疗垃圾”?
济宁河畔婴儿遗体事件责任人受到处理
本报记者 郑燕峰
河畔惊现21具婴儿尸体
3月28日傍晚,山东省济宁市洸氵府河附近,有居民在洸氵府河桥下陆续发现多具婴儿遗体,这一事件引发了当地老百姓的恐慌。
这些被遗弃在河岸或河流中的尸体,“最大的身长有60厘米左右,头发清晰可见,而最小的看上去刚刚有了一个人体基本的轮廓”。
“在部分婴儿腿上贴有一个绿色标签,写有婴儿出生年月、母亲姓名、住院床位等信息,但未标出所属医院,仅有一组6位数编号”。有的装婴儿的袋子上还标有“医疗废物”字样。
3月29日早上7点起,济宁市公安局、卫生局工作人员在现场经过5个小时的反复打捞搜寻,最终确定共有21具婴儿遗体。
3月30日晚9时,济宁市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说,经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二人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氵府河附近处置,因未掩埋好造成遗体外露被人发现。
3月31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徐丽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婴儿死亡时间是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其中8个婴儿脚上贴的标牌,应该是腕带。因为这些婴儿多为或重症病危患儿,为方便治疗,才从手腕移至脚上。“现在看来,没有这些腕带信息,调查难度将会很大。”
3月29日下午6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到信息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医院的各个环节展开调查,根据医院流程,最终怀疑到太平间的工作人员。
她介绍说,婴儿在重症监护室死亡后,护士会电话通知太平间工作人员,护士是不能离开重症监护室的,死婴一般在一个缓冲区交由太平间工作人员领走。而对尸体的处理,一般也是护士和家属口头商定,或带回家,或送太平间由医院处理。如果是由医院处理,家属要到收费处缴纳停尸费和火化费用。
徐丽说,当天晚上10点,医院将这两名工作人员找来调查,但他们开始只是说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工作,调查一直进行到凌晨4点,也没有结果,只好求助警方。3月30日下午,公安部门介入后,他们才承认。
据了解,王治军在医院工作了八九年了,而朱振雨工作年限稍短,也有五六年。两人均为合同工。今年2月,他们对这些死婴进行处理。
事发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至于具体案情,任城区警方今天未向记者有更多介绍。
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说,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反映了医院个别工作人员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教训深刻,影响极坏。
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有监管不力职责,被责成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同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兼儿科主任牛峰海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院方已责令其停职检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对此事件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予以免职。
“后勤处李鲁宁处长当时潸然泪下,表示无话可说。”徐丽副院长说,此事对医院的医护人员来说,一是感到震惊,二是想象不到,此事毕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她说,医院也在自省,将进一步完善制度。
济宁市政府责成济宁市卫生主管部门吸取深刻教训,立即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尸体处置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21具婴儿遗体已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火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