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停尸殡仪馆14年 医患双方为鉴定展“拉锯战”
14年前,一次让年仅2岁的周元飞与父母天人永隔。因为怀疑医院治疗存在过错造成儿子死亡,周泽林和妻子与医院之间的争论持续了14年,也导致周元飞的尸体在殡仪馆一停就是14年。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孩子究竟得了什么病?
两家医院得出两种检查结论
1997年4月,刚一岁半的周元飞发烧,周泽林带着儿子到合肥A医院求医,医生诊断后开了一些。服药后,周元飞的病情并未好转,发烧症状越来越严重。1997年5月1日,周泽林抱着儿子走进该医院。医生检查后最终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
随后,医院按“白血病”对周元飞先后4次化疗。同年8月,鉴于周元飞病情没有好转,医院在周泽林强烈要求下同意周元飞转诊上海新华医院。上海新华医院诊断后的结论为“未发现患儿淋巴异常”。上海市儿科研究所随后出具的血细胞形态学检查报告单明确写下“淋巴细胞未见异常”。
周泽林从此开始怀疑A医院是否误诊。经济拮据的周泽林不得不带着儿子回到A医院诊治,院方先是不让住院,后来虽同意住院却不予治疗。尽管在省卫生厅的干预下,医院勉强同意继续治疗。但周元飞病情越来越重。1997年10月2日,周元飞停止了呼吸。
是病亡还是医疗事故?
家属说医院没兑现赔偿承诺
儿子死亡当天,因为对医院的4次化疗心存怀疑,周泽林将存放在医院的原始病历拿走,并从此开始了与A医院长达10多年的争执。
周泽林说,起初在儿子死亡20多天后,A医院曾答应退还医疗费并给10万元赔偿,条件是他不再追究儿子死因。为孩子和家庭考虑,周泽林答应了医院所提的解决方案。医院写好协议书让周泽林签字。协议书中称,周元飞的死亡不是医疗事故,只是鉴于医院科室管理及服务态度上存在一些不足,给予7000元作为补偿。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周泽林与医院人员共同前往合肥市庐阳区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但此后,周泽林最终只从医院拿到27000元。他回忆,当初在签字时曾质疑过协议中为何不写明“赔偿10万”这一条,医院解释称正在申报三甲医院,赔偿数额大会不利申报,并表示医院一定会兑现,他和妻子选择了相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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