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重拳出击 14家险企被罚989万
“我也没想到她胆子这么大。”某寿险公司主管个险营销的支公司周经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原来,不久前,该支公司的一位营销经理利用自己手中的客户资料和客户签名复印件,伪造了一份客户投保单,交给公司审核通过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扣除了客户的首期保险费,并制成保险合同下发到该营销经理手里。之后客户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上莫名其妙少了5万元钱,经查询,才知道这钱已被保险公司扣掉当作首期保费了,该客户遂将该寿险支公司及营销经理投诉至保监局。
上述例子在保险营销人员中并非个案,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知,保险业务营销人员面临着巨大的业务,在长时间不出单的情况下,部分业务营销人员面临着保险公司的考核难关。
在种种压力和诱惑下,部分保险业务营销人员铤而走险,代签名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此外,部分保险公司还存在虚构业务、虚构销售人员等问题。
为此,保监会昨日(10月26日)称,保监会已就保险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下发监管函,并对这14家公司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36个机构罚款989万元、警告4家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3项、吊销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业务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同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在11月30日前,向保监会提交关于落实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的专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