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签下责任状 提高医改执行力
□本报记者 孔令敏□
5月21日,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办,与31个省(区、市)的常务副省长等医改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医改工作责任书之后,卫生部部长陈竺也和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据悉,这是卫生部首次以责任状的形式向各地落实一项重大工作的目标责任细则,明确考评问责方法。
层层分解
层层问责
各地卫生厅局长签下的每一份医改责任状都有这样一段引言:为确保医改政策落实到位,尽快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厅局承诺,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加强领导,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智慧,集中时间,保质保量,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任务明细表所列各项医改任务。卫生部将按有关政策,努力保障完成任务所需条件,并定期督导。
就在这段话的下方,陈竺和各地卫生厅局长都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卫中介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今年医改5项重点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在今年的59项任务中,由卫生部牵头负责的任务为40项、配合推进的任务为9项。将这些任务细化分解之后,卫生部每个相关司局都领到了几大项改革任务,各地的责任状任务明细表中也都基本列出了30多项工作细则。
以河南省的医改责任状任务明细表为例,根据医改的5项重点工作,明细表一共分为5大类任务,下面又分为40项具体任务。在这40项任务中,没有特殊标识的工作,是河南省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的“规定动作”;标有星号的任务,则是由河南省卫生厅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及怎样开展的“自选动作”。比如,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中,就有一项河南省的自选改革项目: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新农合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
根据陈竺的要求,各地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是医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后,各地要抓紧制订医改任务年度实施方案,把各自牵头的医改任务再进一步细化、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状。卫生部分管部领导将每半年带队督导一次,各牵头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每季度至少督导一次。各省(区、市)也要参照卫生部的做法,对本省(区、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改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的督导和评估,从而真正建立起医改的责任制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