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付费后 就医有何变化
7月20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将于8月1日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和北京天坛医院等六家医院进行试点。按病种付费后对医保病人有哪些好处?病人真能减轻经济负担吗?今天,我们请首批进入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之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教授就大家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
问题一: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与过去的付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王 杉:这两种付费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出发点不同。过去按项目付费以治疗手段为出发点,是对每一种检查、治疗项目的费用进行规定。至于每一种疾病该做哪些检查和治疗,不该做哪些,没有具体规定。按病种付费是从疾病出发,是一种打包付费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将某类人的某种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和疗效等综合考虑,定出一个费用标准。
问题二:现在已有19种疾病实行了单病种收费,这与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王 杉:单病种收费仅仅对一些相对简单的疾病作出了最高收费标准,而按病种分组付费是将同一种疾病按照不同人群(如年龄不同)、不同症状(如有无合并症)进行细化,分成多个疾病组,制定最高收费标准。例如手术,过去无论女男女老幼只有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将一位身体素质较好、没有什么基础病的20岁小伙子的阑尾炎手术,和一位合并有、和的80岁老人的阑尾炎手术费用定在一个标准,这显然不太合理。按病种分组付费后就是将阑尾炎手术进一步细分,综合了患者的年龄、合并症与并发症、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分成若干病组,分别制定费用标准。现已将最常见的2003个疾病诊断和1873个手术项目分成108个病组,制定不同的定额支付标准。
问题三:按病种付费后乙类药品按照甲类报销,医保病人能节省多少钱?
王 杉: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共有582种,包括阿莫西林颗粒剂、藿香正气软胶囊等常用药。过去医保住院病人使用这些药时需自己先支付10%的药费,现在,在实施按病种付费的6家医院住院,不再分甲类和乙类药,均按甲类药报销,病人不再承担先行支付的部分。
问题四:取消乙类药的自付比例后,会不会增加自费药的比例?
王 杉:不会增加的。对自费药的使用,卫生部门一直有严格的控制。从总体上来看,试点医院自费药比例不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超过部分在年底结算时医保基金将同比扣减,因此,不会因甲、乙类药的合并而增加个人自费药的比例。
问题五:按病种定额标准付费,就意味着给医疗费用设立了“封顶线”,且超额部分不由个人支付,这样是否会降低医疗质量?
王 杉:不会的。从表面上看,按病种付费是医保付费制度的改革,实际上这是对医院诊疗行为的规范化,是必须建立在医院诊疗制度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实施的。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为例,我们从2009年年初开始对医院内部管理精细化,把医疗质量、医疗流程、病人安全和医疗费用等统一管理。我们通过对临床路径和诊疗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规定了每一位病人的检查、治疗项目,该做的一项都不会少,不该做的也不会发生。
为此,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督预警系统,可以随时监控每一位医生的每一项诊疗,一旦出现不合理的诊疗,马上可以纠正。临床路径和诊疗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使诊病既不会出现过度医疗,也不会有医疗不足的情况发生。
北京市将要启动的医保患者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可以说推进了全国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步伐。随着新的医保付费方式在北京市以及全国的推广,医保患者可能还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同时,医保患者在诊疗疾病中有什么问题,也欢迎您来函、来电,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