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收陈水扁房产 称购房款项为“金控贿款”
平安健康 2025-03-21 18:38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美国司法部近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没收家族位于美国的两处豪宅。这两处房产位于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据台湾特侦组起诉书透露,家族购买这些房产的资金,疑似来自于泰世华保管的新台币7.4亿元。这些资金一直被特侦组视为金控贿款。
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在诉状中明确指出,家族在美国的这两处房产,很可能是用台湾元大马家向的妻子吴淑珍行贿的新台币2亿元所购。深入调查后,台检方特侦组认定,家族在美国购房的资金,实际上是家族从国泰世华保管室取出新台币7.4亿元,存入马家的元大花园广场后,由吴淑珍委托马维建代为保管的新台币5亿元进行海外理财所得。
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在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吴淑珍将来自企业贿款的新台币7.4亿藏于国泰世华保管室内。而在台湾倒扁运动期间,吴淑珍将这些资金转移至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家中的地下室金库。此后,吴淑珍指示将这些资金用于海外投资,为了避免个人资金与家的资金混淆,马维建协助家族在香港设立了ASIAN PISTON公司,为吴淑珍进行海外投资理财。
随后,的儿子陈致中夫妇通过理财专家的介绍,在海外找到了WEGELIN银行作为投资平台。吴淑珍指示马维建将代管的部分资金汇入陈致中夫妇的账户。在2008年,陈致中先后两次从该账户汇款至美国,分别以West 28th Street公司和Pegasus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两处房产。
这两起房产交易引起了美国司法部的注意,他们深入调查后提出了没收申请。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家族与元大马家之间的复杂关系,也揭示了台湾高层政治人物的财富来源可能存在的猫腻。这一事件的发展将持续引发公众的关注,人们将密切关注美国司法部对此事的进一步处理以及可能揭露的更多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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