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称:从业人员上岗之前 应告知职业病危害
平安健康 2025-03-22 19:53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北京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员工权益保障更显人性化
本报讯,昨天,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亮相市法制办网站,广泛征求民意。这一草案的一大亮点是,特别新增一章节着重描述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深入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原则。
具体来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业人员上岗前的一项新义务告知所在岗位及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一举措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这一规定且未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可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对于依法由本市批准、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草案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在提交项目时,必须附带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否则有关部门将不予立项或备案。对于违反这一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不再成为空白地带。
草案中关于“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章节还赋予了从业人员更多的权益保障。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与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订立安全生产专项集体合同,并且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拒绝这一合理要求。更重要的是,当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他们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安全撤离作业场所。这一规定充分展现了法规的人性化,确保每一位从业人员在面临危险时都能做出迅速而正确的自我保护。
随着这一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相信在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后,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条例将更加完善,更好地保障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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