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术后热敷烫伤脚 向医院索赔30万被判自负
生活常识 2025-03-22 14:31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文女士在医院接受妇科手术后的恢复过程中,因热水袋热敷导致脚踝烫伤,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三十余万元,包括残疾生活赔偿金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等。一审法院并未支持文女士的诉求。面对这一结果,文女士坚决提起上诉,此案近日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文女士在宝安区人民医院的手术床上苏醒过来。术后,她聘请的陪护人员得到了护士的允许,取来热水袋为她热敷。由于手术中的麻药效果尚未消退,文女士陷入了昏睡。当她醒来时,感到右脚踝灼热疼痛,发现已被烫伤,随即出现了大水疱。这一不幸事件使她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右脚踝的功能出现障碍,无法正常行走。出院后,她的脚踝一直肿痛,伤口不时刺痛,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
文女士认为,医院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自己遭受的损害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于是,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一审法院认为陪护人员是文女士自行聘请的,并非医院工作人员,因此医院无需承担责任。对于这个结果,文女士无法接受。
在二审开庭时,只有文女士一方出庭,医院方面并未到庭应诉。文女士在法庭上强调了她的上诉理由,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医院的诊疗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与自己遭受的损害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由于医院方面未到庭,法庭未能进行调解,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文女士来说,这段经历无疑是一场噩梦。她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判决,认定医院的责任,为自己讨回公道。此案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都在关注着文女士的命运,期待着一个公正的结局。毕竟,每个人都希望在遭遇不幸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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