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脐带血须经产妇同意

生活常识 2025-03-22 16:58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今日新闻(日期:7月17日)报道:随着科技进步,医疗领域不断与创新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在血临床采集和管理领域,为了保障母婴健康,省卫生厅今日发出重要通知。针对脐带血采集工作,已经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旨在确保这一过程符合医学标准并充分尊重产妇意愿。

脐带血,源于胎儿娩出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宝贵血液,现已成为造血干细胞移植领域的重要来源之一。继和外周血之后,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日益受到重视,为众多患者带来了希望。

在此背景下,省卫生厅对采集脐带血的医疗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白癜风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或综合医院才有资格进行此项工作。这些医疗机构在采集脐带血时,不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还需充分尊重并保护母婴的隐私权。

为确保采集过程的透明与公正,医疗机构必须在分娩前与产妇充分沟通。这包括详细告知采集方式、目的、潜在风险、预防措施以及脐带血的益处等。医疗机构还应向产妇介绍医学和学方面的知识,尤其是产妇有权利拒绝采集。在与产妇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还需与产妇签署《山东省脐带血供者同意书》。

值得一提的是,脐带血的采集工作有着严格的操作要求。只能取自妊娠34周以上或剖宫产后的新生儿脐带和(或)胎盘。采集过程必须在断脐后胎盘一端的脐带进行,严禁在新生儿一端进行任何形式的采集。这样的规定旨在最大程度地保障母婴安全,确保采集过程符合医学标准。

随着省卫生厅的这份通知,相信我省在血临床采集和管理方面将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母婴健康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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