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期间能增加诉讼请求吗(一审和二审败诉如何上诉巡回法庭
一审2审都赢了对方还上诉怎么办 法庭奇遇||二审期间可以增加上诉请求吗?
近日办理的意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遇到一个极为有趣的问题。
一审宣判后,我方提起上诉,因上诉期临近,具体的上诉方案尚未考虑成熟,我决定仅仅针对一审的部分事实提起上诉,待二审审理过程中突然袭击,增加并变更部分上诉请求,这样就可以使对方在庭审前不清楚我方的具体诉讼方向,起到攻其不备的效果。
不出所料,对方在我方变更诉讼请求后大吃一惊,乱了阵脚,提出上诉请求只能在上诉期间内提出,二审中不可增加,否则无效;我方答辩称只要我方在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请求,将会导致一审判决全部不生效,在二审中可以变更上诉请求,包括增加、减少及具体内容的变动,也包括撤回上诉请求。我方针对此点,虽未找到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更高人民法院的多起判决中均有涉及。如
一、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更高法民终753号)指出
,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于起诉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后,仍有权依据《民诉法》之一百四十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一百六十四条之一款关于十五日的上诉期限系规制当事人上诉权行使的期限,而非规制上诉人上诉请求具体内容的期限。如果将十五日上诉期限理解为规制上诉人上诉请求具体内容的期限,在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可能迫使上诉人为规避诉讼风险而对一审裁判内容全部提出上诉,这既是平添当事人的诉累,亦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允许泸州七建在不超出原诉请的范围内于二审庭审辩论结束前增加上诉请求,并不会损害乾泰公司的实体权利,且有利于实质性解决全案纠纷。
二、赛峋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浙06民终2626号指出
上诉人提交上诉状后,可以于二审庭审辩论结束前变更上诉请求。赛峋公司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变更了上诉请求,对于上诉人能否变更上诉请求,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第十四章规定外,适用之一审普通程序。即二审程序除另有规定外,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鉴于此,在二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赛峋公司申请变更上诉请求不违反程序规定,可予准许,本院围绕赛峋公司变更后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综合以上认定,可得出上诉期间的限制仅仅针对上诉权,而非针对具体的上诉请求,当事人在二审期间可以变动,否则,就无法解释撤回上诉、减少上诉请求的理论依据何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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