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治问题举报 *** (市民举报渠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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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治“自媒体”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从即日至5月上旬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旨在督促网站平台健全账号注册、运营和关闭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等常态化管理;探索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自媒体”监管,遏制“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着力解决“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聚焦社交、短视频、 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坚决整治“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营造清朗 空间。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自治区和各盟市网信办开通有害信息举报受理渠道,广泛受理网民依法依规举报的各类线索,进一步清理整治网上不良有害信息和违法违规平台账号。
举报受理方式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0471-4811340(工作日期间);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举报入口
呼和浩特市邮箱hswxbzfk@163.com
包头市邮箱 btswxbzfk@163.com
呼伦贝尔市微信公众号 “网信呼伦贝尔”举报不良有害信息;邮箱yhxxjb0470@163.com
兴安盟 0482-3972162(工作日期间);微信公众号 “网信兴安”;微博私信“魅力兴安盟”
通辽市微信公众号“通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邮箱tlshlwwfhblxxjbzx@163.com
赤峰市微信公众号“网信赤峰”一键举报;邮箱cf12377@126.com
锡林郭勒盟 0479-8262255(工作日期间);邮箱xmwxbwcwzk@163.com
乌兰察布市 0474-8987095(工作日期间)邮箱wlcbjbzx@126.com
巴彦淖尔市微信公众号 “网信巴彦淖尔”举报箱;邮箱bswxb999@126.com
鄂尔多斯市 0477-8593531(工作日期间);微信公众号“网信鄂尔多斯”举报入口;抖音账号“鄂尔多斯市 综合治理”;快手账号“清朗鄂尔多斯”;邮箱ordoswxbwg@163.com
乌海市 0473-3959211(工作日期间);邮箱whswxbzf@126.com
阿拉善盟 0483-6112377(工作日期间);微信公众号“网信阿拉善” 举报
附件“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聚焦社交、短视频、 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从严处置,营造清朗 空间。
一、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1.打击“自媒体”造谣传谣。一是编造虚假事件、离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细节、进展或结果,无中生有制造谣言。二是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使用异地新闻嫁接拼凑,选取无关人物、图片、音视频恶意关联,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三是打着“国学经典”“红色文摘”等旗号,杜撰老一辈革命家诗词或者言论。
2.打击“自媒体”炮制有害信息。重点是搭蹭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渲染悲情煽动对立,制造损害党和 形象、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信息。
3.打击“自媒体”恶意炒作。通过搬运倒灌、“标题党”炒作、集中发布相似文案、多账号联动发文等手段,对明知或应知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在谣言、虚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实的情况下,仍盲目跟风、人云亦云,搬运散播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为。
二、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1.取缔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体”。一是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名称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称、标识等,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自媒体”。二是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理名称、误导公众的“自媒体”。三是通过更改账号名称、修改个性签名、新设用户头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2.取缔利用信息内容假冒仿冒的“自媒体”。一是谎称所谓热点事件当事人、亲友或相关人员爆料案事件线索细节、求救信息等内容的“自媒体”。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闻发布会、通报等部分内容, 发布假通报等信息的“自媒体”。三是在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中假借与电视新闻节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体”。
3.取缔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无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领域资质,擅自使用“教师”“教授”“律师”“医生”“医师”等称谓假冒仿冒专业人士,发布育儿、教育心理学、法条解读、案件剖析、医学知识科普、疫情形势解读等专业领域信息的“自媒体”。
三、全面整治“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
1.从严整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重点是“自媒体”通过不当评议、胡乱解读、片面曲解公共政策、社会热点事件获取热度,借机推销售卖商品、课程或服务,接受用户打赏,开通付费咨询,在直播间带货;打着探访、追踪、帮扶、救助等旗号,在灾难或事故现场、热点事件发生地,热点人物相关地等场地开设直播、拍摄视频,消费灾难,借势引流。
2.从严整治“自媒体”造热点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发生后以恶意揣测、散播阴谋论、关联集纳等方式挑动公众情绪、制造次生舆情。二是刻意选取民营经济、家庭矛盾、婚恋生育等高关注度话题,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言论煽动对立、撕裂社会共识。三是打造违背公序良俗的“励志网红”、低俗人设等,哗众取宠收割流量。
3.从严整治“自媒体”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一是哄骗、利诱老年人摆拍视频、开设直播,骗取网民点赞、打赏、捐赠等。二是欺骗、引诱残障人士,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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