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殡葬改革新规定(云南省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生活常识 2023-04-16 17:33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德宏 云南省的墓地将从农村移出并并入城镇,以补偿殡葬改革的深化?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 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他们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骨灰和遗体生态化处置、殡葬补偿惠民制度化、殡葬服务规范化,为创建美丽和谐云南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三个保障”为落脚点,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是增加政策创造。狠抓制度创新,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着力补缺、解难、增效,打破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体制瓶颈。2016年11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研究殡葬改革,省委办公厅、省人社厅;美国 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关注 争当中国的排头兵。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 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 和群众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投入,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节地型生态葬奖励补偿制度,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和殡葬用地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努力确保殡葬改革全面推进。为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殡葬改革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省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尚的通知》号,将文明殡葬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主要内容。昆明、玉溪、昭通、曲靖、文山、大理等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103010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完善了工作协调、联动、监督和执法机制,形成了 党委领导、 负责、部门合作、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省民政厅大力复制推广 玉溪经验与教训;殡葬改革,其中 组织领导到位、部门配合到位、财政投入到位、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宣传动员到位、行政执法到位、 劝导到位 。

二是增加资金保障。自从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省级共投入25011万元,新建28个殡仪馆和32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截至目前,昆明市已投入9亿多元用于殡葬改革,玉溪市投入5.6亿元,保山市投入2亿多元用于公墓建设,其他市县也在不断加大投入,集中财力用于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杀场改造。目前,全省共有殡仪馆112家、农村公益性公墓771家、经营性公墓72家,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 。

三是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的工作理念;民政为民,民政为民。贯穿殡葬服务的全过程。按照规范管理、精准服务、诚信执业的工作目标,各殡葬服务单位采取 阳光、优质、高效。作为自己的服务宗旨,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在具体服务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推行服务承诺制,严格执行 六个开放。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和服务监督等制度;不断改善内部管理,实现 八不 s和八促进和。:否 生的,冷的,硬的,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高人文和专业服务水平;无脏乱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清洁度、温暖度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的水平;不误导、不捆绑、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高诚信水平;对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要公开的重要信息,不得隐瞒或遮掩,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知情权,提高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得故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的供应,保护消费者 自主选择权,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不得出现鲁莽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加强服务全过程管理,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高诚信用人水平。

以“三个关键”为着力点,强力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抓党政同责。切实强化各级党委 推进殡葬改革的领导责任、民政部门的牵头责任、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形成 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合力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省 调整充实了云南省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省 组织召开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与各市 签订未来五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昭通、曲靖、玉溪、文山、大理等市成立了由州(市)长或书记任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16个州(市)、县(市、区)签订推进殡葬改革责任书,将殡葬改革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有组织、有衡量、有针对性、有落实。

二是抓住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殡葬改革是社会风俗领域的一场革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加快殡葬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责规定》;s ,2015年,省监察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违规建墓、豪华墓、打死打死打死办丧事活动开展专项检查。随着专项巡视的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得到有效制止。,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机车和车辆。推动殡葬改革,288,000

山市200多个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了专项检查,强大的殡改正能量劲吹殡葬文明新风,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紧抓民生保障。从2009年起,省级财政共安排6000万元,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更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的,一次性发给丧属火化补助1000元。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73个县(市、区)惠民殡葬覆盖全体户籍人口,49个县(市、区)已实施节地生态奖补。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临沧、楚雄、红河、大理等州(市)的部分县(市、区)补助标准每人3000元以上,更高补助标准5000元。安宁市对农村居民遗体火化补助1000元,入公墓安葬补助500元,各街道办事处对等补助1500元。玉溪市各县区对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或生态葬的,农村居民人均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人均补助5000元。保山市各县(市、区)对居民自愿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2000—4000元。

以“三个强化”为突破点,破解殡葬改革难题

一是强化散埋乱葬整治。殡葬改革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我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贯彻绿色理念,不断推进生态殡葬。针对散埋乱葬和“青山白化”现象,各级党委 采取迁走一批、改造一批、遮挡一批等方式,对“三沿六区(铁路、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坝区)进行重点整治,昆明市共搬迁改造坟墓4.8万冢,植树420余万株绿化遮挡10万冢坟墓;玉溪市平毁活人墓3.4万冢,植树遮挡2.8万冢、迁移坟墓1300余冢;昭通市昭阳区2016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散乱散葬埋墓整治,绿化遮蔽1.2万冢;保山市施甸县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分片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对县城面山的7600多冢坟墓进行搬迁;大理市弥渡县大力推进迁坟复垦,搬迁坟墓6632冢,复垦耕地230亩。

二是强化民族生态安葬。我省有25个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33.3%,许多少数民族保留了生态文明的殡葬习俗,采取民俗火化后不保留骨灰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不祭祀。目前全省少数民族民俗节地生态安葬约占全省总火化率的10%,这些殡葬方式既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殡葬习俗,又符合生态殡葬改革方向。2016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调研组到部分州(市)对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上报民政部。省委、省人民 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根据实际,倡导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如临沧市出台政策对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的给予3000元补助,大理州结合实际,建设公益骨灰堂,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推行以骨灰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积极响应。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我省在殡葬改革过程中,严格推进殡葬改革督查考核,健全督查机制,严格考核办法,落实督查措施,强化督查力度,严格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及结果运用。为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 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打赢殡葬改革持久战,2016年7月省人民 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殡葬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由省 督查室牵头、省民政厅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配合,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民政工作综合督查中,省民政厅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成7个督查组对各州市殡葬改革开展专项督查。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云南省持续推动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云南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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