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群两女子激烈争吵(女子在业主微信群里抱怨邻居,被对方告上

生活常识 2023-04-16 17:34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微信语音有什么杂音?这位妇女抱怨她的邻居在业主 s微信群,被对方告上法庭。

用微信和微博

平台的推广应用,

致命性 *** 交流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畅所欲言。也可能 祸从口出。,

但这就是全部吗?畅所欲言

会侵犯他人名誉?

近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据介绍,原告玲玲(化名)是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租住天河区某居民楼60年,而被告关捷(化名)是她楼下50年的业主。玲玲刚搬进来的当天,双方因噪音发生争执,物业和社区居委会调解无果。

此后,关姐在 业主交流小组。因为噪音问题,而发表反映噪音问题和双方矛盾的文字,包括 我怀疑她正在开一家餐馆或小吃店。, 我听说楼上的老太太很好。, 估计适龄小学生不在校 , 她的丈夫经常喝醉。和 一个神奇的家庭,一个女人摔东西搬桌子,一个小孩跳绳拍球,一个男人半夜喝醉。

与此同时,关捷还在阳台玻璃栏杆外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印着 *** 一年来天天在楼上跳绳。

来源:天河法院制图

玲玲认为关姐姐 有关她与家人的言行的谣言干扰了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导致她的社会评价较低,损害了她的声誉和电视主持人的正面形象,因此她向天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关姐姐停止发布虚假言论,赔礼道歉,撤下横幅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00元。

关姐姐辩解道:

她长期以来深受噪音的影响。 业主交流小组。她说话的地方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特定交流群。她的演讲是基于玲玲的反思和思考。s噪音,属于正当 *** 。

其次,她的发言中,没有任何侮辱玲玲的文字,也没有在其他平台发表。她挂横幅 *** ,横幅内容不具名,不属于造谣玲玲。

第三,玲玲提供的病历。don’不要解释她的病是由她的言行引起的,玲玲 美国的索赔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她没有侵犯玲玲 并且不需要赔偿玲玲任何费用。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关捷 s的言行是由现实邻里矛盾引起的。其措辞虽有错误,但未达到贬损或丑化原告玲玲的程度,不足以认定对原告玲玲 名誉,驳回原告玲玲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玲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与律师。s声明

噪音和噪音。确实发生了,和所有者 s的猜测还是有道理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其中,诽谤罪的特征是捏造虚假事实并加以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关捷 s在微信群里的话主要是从她在楼上听到的噪音来推断相应的来源和可能的原因,描述噪音对她和家人的影响 日常生活。相关表述中不存在宣扬隐私或恶意贬损、侮辱、诽谤玲玲的词语。尽管关捷 关于玲玲的猜测。s的行为和产生噪音的原因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这并没有超出普通人对生活环境中产生噪音的根本原因的合理推断。

情况紧急, *** 无恶意,综合考虑还没到贬损家丑的地步。

关捷提意见的微信群是小区业委会组织的,专门用于小区业主和物业人员的沟通,是业主 *** 的重要渠道之一。关姐 在本微信群中对噪音问题的投诉和反映属于其所有者的正当行使 的权利。在关姐深受噪音问题困扰,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用 老妇人 而在微信群里挂横幅 *** ,也算是救急之举。结合双方矛盾的根源和发展过程,关捷 的言行是不恰当的,但她并没有故意指向玲玲或有意伤害玲玲 的声誉。且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关捷本人已将横幅取下,其行为不足以对玲玲进行贬损或丑化,故不能认定为对玲玲 的声誉。

解决问题,公众人物要以身作则。

虽然玲玲是媒体的公众人物,但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关捷 美国解决噪音问题的言行实际上引起了公众的不满。s对玲玲的评价降低或直接影响玲玲 的媒体公众形象。相反,玲玲作为公众人物,应该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邻里发生矛盾时,以友好友爱的方式应对和解决矛盾,避免冲突,努力营造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通过自己积极的言行引导社会,从而提高自己的社会形象。

法官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随着移动社交媒体的普及,各种 *** 群聊中的评论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涉案人名誉甚至日常生活的重要手段。以惊人的 *** 传播速度,各种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致命性 论个人名誉。

中国 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 名誉权依法受到保护,《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和信用的社会评价。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名誉权在争吵和纠纷中受到了侵害。其实这是对名誉权的误解,混淆了名誉权和名誉权的意义。

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评价自己的客观社会、排斥他人的权利。侵权。

声誉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s对自身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这实际上是个人对自我价值的主观感受。

根据法律,只有当个人 损害了个人的客观社会评价,能否构成侵犯名誉权,而个人 自己的主观评价不属于客观的社会评价,不属于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因此,名誉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名誉权受到了侵害。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遇到 *** 暴力,大家不要慌。他们应该主动寻求司法保护,但同时也没有必要 妖魔化和。互联网太多了。毕竟,每个人 s的言行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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