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权利义务规定(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全文)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注册个体户吗 在押人员的权利与自由
高墙牵挂
亲人永远是服刑人员更大的动力
服刑人员进入高墙后,还保留有哪些权利?又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呢?今天白癜风网小编白癜风网小编就带大家来整理一下吧!看看他们跟一般公民有何区别?
01
服刑人员享有平等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里面的监管改造工作中,监狱干部对服刑人员应该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能因为地域、身高、民族、经历等因素进行歧视和持有偏见。
应该把每个人当做独立的个体,每个人即使犯了错也应该又被平等对待、尊重的权利。现在不代表将来,当下只是一个改造过渡的一个阶段。
02
服刑人员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在监狱里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应该正常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
举例:如果监狱需要组织服刑人员参加选举活动的话,服刑人员仍然可以发表言论,虽然他们在监狱自由有限,依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
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即剥夺了选举权的被选举权的权利。是无法参与这类活动的。
03
服刑人员享有财产权
服刑人员的个人私有财产、物品,但按规定不属于罪犯本人保管物品范围的,由监狱代为妥善保管,等到刑满释放后发还或由家属领回。
监狱是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没收个人的物品的,只有其代为保管的权利。
04
服刑人员享有申诉、检举权
当服刑人员如果觉得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监狱长信箱、检察院信箱、法院信箱或者邮寄信件等方式,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
以这种方式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向他人提出批评和建议,不得随意捏造事实进行诬告,否则自身也会受到惩罚。
05
服刑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服刑人员在日常改造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制度规范和道德准则。
这是既是对服刑人员的惩罚,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懂法守法,成为一名守法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是改造的要求,也是对于服刑人员的基本要求。
06
服刑人员按规定参加劳动的义务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劳动是服刑人员的法定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服刑人员劳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监管场所内开展,并按规定领取劳动报酬。
这项义务既有利于服刑人员养成劳动的习惯、培养技能,也有助于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的就业工作问题。
07
服刑人员接受教育的义务
服刑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狱的教育安排,提高文化水平、认知能力、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守法观念。
这项义务不仅能对其服刑人员起到自我错误的反省,也应该提高其道德水准。
白癜风网小编寄语
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普通公民还是服刑人员在依法享受其权利的也应做到其个人响相应的义务,两者才能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公众号关注「高墙牵挂」 在线寄信寄照片到看守所、监狱
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全文 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