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有哪些(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

生活常识 2023-04-20 09:39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合同成立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下面薛研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方。2.合同当事人对主要条款的约定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3.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这也意味着当事人有明确的认购合同的目的。,对于一个实际的合同,实际可交付物也应作为成立的要求。

一、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方。所谓合同当事人,是指实际签订合同的人。合同成立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合同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当事人对主要条款的约定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行立法的规定比较宽泛,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s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条款;因为所谓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应当具备的条款,没有这些条款,合同就不能成立。为了清楚地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具体认定哪些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不是把《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所有条款都作为每个合同的必要主要条款,否则大量的合同就不能成立。

3.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这也意味着当事人有明确的认购合同的目的。因为要约和承诺是对订立合同的建议和承诺建议,没有明确的缔约目的,就不可能形成要约和承诺。

,对于一个实际的合同,实际可交付物也应作为成立的要求。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

二、合同成立后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立即生效,但有些合同可能不会生效。此时,合同只有满足生效条件才能生效。,合同不是无效的,也不是可撤销的。

具体见以下第《合同法》条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满足时生效。附终止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无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适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视为条件失败。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有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无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 人追认后有效,纯益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可以不经法定 人追认。

对方可以督促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

合同的成立通常以一方的签字或盖章为标志。,由于各种合同的存在,当事人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其他的约定,用于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作了特别约定,那么该约定的实现就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此处添加了Applet,请转到today s头条客户端查看)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Copyright@2015-2025 白癜风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