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诉讼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北京如何补办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离婚程序怎么走?
结婚证丢了,离婚程序怎么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是我们中国公民合法结婚的一项必要凭证,同时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携带离婚证件的,但有时候,我们往往不注意,就会导致结婚证丢失,从而不知道该怎么走离婚程序,接下来智光律师事务所的白癜风网小编就带各位了解一下没有结婚证离婚程序怎么走?希望可以对您有一定程度上的帮助.
结婚证丢失的离婚程序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
同居没有领结婚证的离婚程序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处理,可以到人民法院,如果已经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如果愿意也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民政局查不到婚姻登记资料的离婚程序
如果结婚已经很多年,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证明
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结婚证被隐藏的离婚程序
往往一方不希望离婚,就会把离婚证藏起来,导致另一方没有离婚证明材料,这种情况,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者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证明,然后便可以到当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如果至始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如何离婚呢?那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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