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呈边缘化倾向
记者闫 龑7月1日从北京医学会获悉,北京市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但医疗事故率由2006年的45.52%降至2008年的32.09%。与会专家分析,由于规避行政处罚和赔偿金标准不同等原因,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出现边缘化倾向,将不利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医院医疗质量及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
据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主任庄立君介绍,由于医疗技术发展和门急诊量不断加大,发生医疗纠纷的几率也相应上升,但医疗事故率却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06年北京市医疗事故率达45.52%,2007年为35.77%,2008年年底降至32.09%。庄立君称,由于专家库非常庞大,对医疗事故概念的把握也有分歧,全国医疗事故率差别很大,一些地区医疗事故率高达70%左右,而有些地区事故率不足10%。
对于北京市出现医疗事故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庄立君认为,其一,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医疗质量、维护医疗安全的宏观管理和规范医疗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如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狠抓核心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建立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开展医疗技术准入等。其二,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行医、防范风险的意识增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介入使得医疗纠纷的处理更加多元化,绝大部分医疗纠纷通过此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其三,一些医疗机构为规避行政处罚,对很可能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通过与患者协商或申请司法鉴定来解决,使患者不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其四,由于《民法通则》赔偿额高,如《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中没有这一项,患者多选择医疗过错鉴定。
专家认为,医疗事故鉴定出现边缘化的倾向,有可能掩盖医院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为防范医疗风险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