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击碎22岁女孩梦想 幼时被医院不明动物咬鼻
23年前,出生不到两个月的李丹在怀柔区第一医院住院期间被不明动物咬伤了鼻子。
从此,这个女孩一直生活在外人的嘲笑中。那些童年天真的欢乐、青年奋进的理想就此远离了她。
她期待长大,那时,手术可以还她姣好的面容,但四次失败的手术击碎了她多年的梦想。
她将那家毁了她正常生活的医院送上法庭,期待法院还她一个公正。
近日,怀柔区第一医院被判赔偿李丹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19万余元。李丹说,再多的钱也无法消除她内心的伤痛。
23年前的噩梦
如果不是那个伤痕累累的鼻子,23岁的李丹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究竟是谁毁了她的容貌,如今成了一个谜。
医院说是一只不速之猫,但李丹的母亲徐志茹推测,罪魁祸首更有可能是一只老鼠。
谈及女儿的受伤经历,徐志茹和丈夫至今内疚不已,他们觉得没有照顾好女儿,才导致她生病住院。
李丹家住怀柔区琉璃庙镇二台子村,离城区六七十公里,是一个群山环抱的宁静山村。
据徐志茹回忆,1986年3月15日,出生不到两个月的李丹因引发,被送到怀柔区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当时医生告诉他们,为防止患儿感染,儿科病房不允许家长陪护,全权交给医院护理。
一周时间过去,女儿病情未见好转。3月21日,徐志茹夫妇和医院商量好,次日将李丹转往北京儿童医院。然而就在那天晚上,意外发生了。
徐志茹说,次日一早,当她和丈夫赶到医院准备给女儿办理转院手续时,被告知“出了点意外”,孩子已被送往儿童医院。在他们一再追问下,院方告诉了他们事情的大致经过:凌晨4点20分左右,儿科病房突然传来一阵尖厉的哭声,医生护士闻声赶过去时,发现李丹满脸是血,她的鼻子被什么东西咬伤了,医院随即将李丹送往儿童医院。
院方告诉徐志茹夫妇,闯入病房咬伤李丹的,可能是一只野猫。
后来李丹在做整形手术时接触过不少鼻子被咬伤的病友,她从这些病友那里了解到,他们大多数都是被老鼠咬伤的,被猫咬伤的几乎没听说过。徐志茹据此推测,咬伤女儿鼻子的,可能也是一只老鼠。
徐志茹说,当时怀柔区第一医院儿科病房是一排临街的平房,比较陈旧,可能是护士喂完奶后没有替孩子把嘴擦干净,残留的乳汁把老鼠招来了。
在儿童医院,徐志茹和丈夫见到了刚刚做完手术的女儿:巴掌大的脸上到处是血,两侧鼻翼都没了,鼻尖塌了下去,鼻子里面的肉向外翻着,鼻孔内插着两根导气管。这样的场景让初为人母的徐志茹当场昏了过去。
意外发生1个月后,李丹父母和医院签订协议,约定条件允许时,在北京所属医院为李丹进行鼻部矫形手术,所需差旅费及手术住院期间一切医疗费用由院方承担。此外,院方一次性给付李丹营养补助等各项补偿2300余元。
孤独的生活
走过最初的懵懂岁月,李丹打记事起便知道,她有一个与众不同的鼻子,因之而来的伤痛与自卑,也就在她的生活里如影随形。
她从大人的谈话中隐隐约约了解到,自己的鼻子不好看,受过伤。走到外面,别的小朋友不是躲着她,就是取笑她,没人愿意跟她玩儿。久而久之,她变得不爱出门,“自己搁家玩儿,只有家里人不会说我。”
上学之后,情况变得更加严重,同学们听说她的鼻子是被野猫咬伤的,便给她起了个外号:“猫鼻子”。调皮的男生经常会以此嘲笑她,常常在背后指指点点,甚至和她一起玩的同学都会成为众人嘲笑的对象。
在学校,李丹很孤独。上学路上,她总是一个人走。课间休息,她独自一人闷头坐在教室里。放学回家,她也很少跨出家门一步。她说上了这么多年学,连一个可以称作“闺蜜”的朋友都没有。
照镜子、拍照,这是李丹从小到大最不愿意干的两件事,除了身份证和毕业证上的照片,李丹几乎没有拍过生活照。
电视台的记者想拍一点她以前的生活照,李丹一张也找不出来。出庭应诉、接受媒体采访,她都犹豫再三。
在内心深处,李丹其实是一个相当要强的女孩。没人跟她玩儿,她就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从小学到初中,她的成绩一直不错,从来不用父母操心。
初中毕业时,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李丹选择了一所中专,学的包装设计。中专毕业后,李丹进入某著名手机生产商设在怀柔的一家工厂,那是一家七八千人的大厂。
在这里,她的勤奋和踏实很快得到认可,1年后,李丹升任生产线的“线长”。虽然工作强度大,两班倒,一干就是12小时,但两千多元的月薪让她很满足。
然而鼻子的问题仍然无处不在。不会再有调皮的男生叫她“猫鼻子”,但那种异样的、好奇的目光还是会让李丹觉得不舒服。
“你是不是觉得我鼻子有问题,小时候被猫咬的!”李丹有时会先发制人,主动告诉别人自己鼻子有问题,她说别人欲言又止的样子会让她更难受。
四次失败的手术
从小生活在容貌损毁的阴影里,李丹比别的女孩更盼着长大,因为长大后她就可以做整形手术了,她希望医生的手术刀能给自己一个全新的面貌。
犹如一只期待蜕变的丑小鸭,她满心期待着。
可是让李丹没想到的是,手术过程如此痛苦而曲折,她还因此失去工作。
2006年3月,李丹在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接受首次手术。医生在她的前额皮下植入一个扩张器,并逐步注入液体,将前额皮肤撑张扩大。手术第二步,医生将从该处取下部分多余的皮肤,移植到鼻翼部位。
然而手术十分痛苦,前额植入扩张器后,李丹额部、眼眶、脸部肿胀青紫十分严重,很长时间都消不下去。而且,手术需要的时间也很长,大概得四五年,“一个手术做下来,我整个的青春时光都搭进去了。”
4个月后,这一手术方案被迫终止。
第二次手术,医生决定“取耳补鼻”,即从李丹的右耳取下一块,做成她的两侧鼻翼,可是伤口愈合后发现,她的右侧鼻翼还是豁了一块。
于是进行第三次手术,这次是从左耳取下一块以补右侧鼻翼的豁口,结果却发现多出一小块,长成了肉瘤,只好再次进行手术,此时已是2008年4月。
每次手术都要做全身麻醉,手术前后24小时不能吃饭,耳朵割了一次又一次,这些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李丹都咬牙忍着,为的就是能有一个和常人一样的鼻子。
实在扛不住的时候,李丹也会大哭,母亲就陪她一起落泪。
可手术结果令李丹十分沮丧。今年4月,有关机构受法院委托给李丹做的伤情鉴定显示,她的鼻翼有明显瘢痕,鼻翼畸形致两侧鼻孔不对称,双耳部分缺损,为9级伤残。
第一次手术,李丹向公司请了4个月的假,公司爽快答应了。等她再次因手术需要请假时,领导为难了,“说我长期请假,生产线上没人管,可我还占着名额,他们又没办法另外安排人。”最后,李丹被劝退。
索赔百万
持续两年多的手术未能取得满意效果,李丹和父母曾向怀柔区第一医院提出赔偿要求,遭到拒绝。
今年1月,在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帮助下,李丹将怀柔区第一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并承担其后续治疗的各项费用。
“如果手术效果很理想,我们可能也就不告医院了。”徐志茹说得很坦率。
怀柔区第一医院则认为,院方除支付李丹4次手术的全部医疗费用外,还支付了5000元作为李丹手术期间的交通费和差旅费,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继续给付的义务。而且,李丹受伤是在1986年3月,直到2009年1月才向法院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怀柔区法院审理认为,李丹受伤虽在1986年,但第四次住院是在2008年3月至4月,之前损害事实一直处于存续状态,其起诉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法院认为,虽然李丹父母与被告签订了补偿协议并经过公证,但该协议约定被告在给付原告相应费用后就不再负担其他费用的条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医院在履行协议约定的相关给付义务后,还应继续承担对李丹合理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裁定,医院赔偿李丹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其中伤残补助金98900元、精神损失费7万元。对于李丹要求的后续治疗费,因现在并未实际发生,未获法院支持。
判决下来后,有人说李丹发了,这让她哭笑不得,“就是给我一千万,能换回我的鼻子吗?”
模糊的未来
没有工作的日子,李丹习惯整天窝在家里,哪儿也不去。父母每天要下地干活,她便承担起洗衣做饭的任务。
她也着急重新找份工作,不巧赶上金融危机工作不好找,有些单位笔试都通过了,往往一到面试就卡壳。
前台、文秘、销售等等需要面对很多人的工作,她又不敢去,“我不想让人直接告诉我,对不起,您的鼻子……”
她说自己现在最大的心愿还是希望能有机会继续治疗,让鼻子尽量恢复正常,然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走一步看一步吧。”
有记者打电话约时间上门采访,她总是会犹豫一下。一旦见面却是另外一个态度,待人接物热情、大方、得体。她一遍一遍配合着电视台记者的拍摄要求,言谈不急不躁。
可是母亲说李丹总爱莫名其妙发脾气,“这孩子,脾气赖。”徐志茹快人快语。不过他们都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女儿从小到大受过的苦、遭过的罪,他们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谈过恋爱吗?”“没有。”
“有男孩子喜欢过你吗?”“没有吧。”
“有喜欢过身边的男孩子吗?”
“没有。”
李丹说她一直本能地回避这个话题,就像她习惯避开人群走路。(欧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