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体检查乙肝仍照旧 求职依然困难
1月27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个政策,无论是携带者群体,还是用人单位、医疗体检机构,都在观望而非行动。
乙肝携带者:体检仍未取消
“新政策是好的,可是能执行吗?”去年毕业的大学生李萌(化名)信心不足。
去年12月份他参加一家单位的招聘。见习期间,多次受到表扬。可在参加入职体检后,“单位的态度变了。”李萌至今没有见到体检结果,他自己掏钱重做了一次体检,结果是“大三阳”。而早在去年10月,卫生部已宣布:入学就业拟取消检测乙肝五项。
李萌并非个案。记者了解到,虽然取消乙肝五项检查、消除乙肝歧视的政策一直没有停滞,但大量乙肝携带者的就业状况并没有变化。
“我矛盾极了,想找一个可以不必体检的公司,可是正规的公司都得体检。”在网络空间里,一位乙肝携带者如是说。
不易于监督:“明检”变成“暗检”
“是用人单位要求检。”某大型三甲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说,医院提供的体检表单上乙肝五项从来都不是必选项,“但是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提出来检。”
新政实施后,从政策层面要求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都不得做“乙肝五项”,情况能否改善?
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就是抽个血而已,而抽血在各种体检里是必须的,乙肝五项检查在查血时完全可以捎带进行,这让监督变得很难,完全可以不体现在体检单上,体检者对此可能毫不知情,然后用人单位可以用其他理由拒绝录用当事人。
执行有点难:普及常识是关键
其实,新政策之所以面临执行难,人们真正惧怕的是,乙肝携带者到底会不会威胁到他人的健康。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肝病专家窦晓光教授指出,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垂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接触,感染乙肝病毒的可能性极其低。而且,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是在幼年时感染乙肝病毒,成人感染者少之又少。因此,人们完全不必见乙肝携带者而色变。但新政对于一些特殊职业仍可能采取限制措施。例如幼师、保育员、警察、采供血人员等职业将按特殊规定执行。本报记者
叶青
国家新政
27日是由国家三部委起草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意见稿提出:
教育机构在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
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
部分职业除外: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