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差价赔偿承诺难兑现
晚报讯 “三公里以内,若高于同类产品,将给予差价5倍赔偿。 ”市民在逛超市时,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语。正因为有此承诺,市民刘先生放心地在家附近超市购买了一瓶多力葵花油,事后他却在另一家大卖场发现同样的产品价格要低10元,于是找到超市要求补偿5倍差价,结果对方以“非同类超市”为由拒绝赔偿。
刘先生家住南方商城附近,平时都在家附近的超市购物。超市承诺:“如您在本超市购买的商品价格高于本市距离本超市三公里以内,其他同类超市同一商品(促销商品除外)的价格,我们将给予您该商品差价五倍的补偿。 ”“这样的广告语确实很吸引人。 ”刘先生说,11月1日,他在超市购买了一瓶价格为69元的多力葵花油。时隔几天,他在家附近另外一超市发现同样的产品只售59.9元。
刘先生立即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在查看收银条后告知,对方超市和他们不属于同一类型的超市,如果葵花油还未食用,可以全额退款。
“我们承诺最低,肯定就不会有错,而且发现差价,可以赔偿。 ”昨日,在该超市食品柜台,促销人员极力解释。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是在麦德龙发现低于他们超市的同类产品,麦德龙是会员制,主要是团购或批发,与他们不属于同一类超市,因此不能给予差价赔偿。
哪类超市属于同类?这名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只与大润发等作比较。对此,消费者刘先生觉得超市的解释很荒谬。刘先生说,首先,他查询了“卖场”的定义,是指所有仓储式会员店、百货店、百货超市、购物中心的统称。其次,如果其超市只与大润发比较,是否应该在广告中阐明 “哪些是同类超市”。第三,他们家附近3公里也没有大润发等超市,因此该超市的这一承诺,其实是“空头支票”,消费者即使发现了“差价商品”,也永远得不到赔偿。第四,广告本身也不可靠,一家超市里商品种类成千上万,要保证广告里的每一件商品都低于其他超市,本身就不可能,毕竟每个超市的价格随时都在调整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大超市几乎都标榜自己是“超低价”、“平价”,也几乎都推出各自的差价赔付服务,那么,这看似对消费者有利的差价赔付方式,市民到底怎么看呢?一些市民认为,大型超市里厅堂宽敞、购物环境良好,本应让消费者感受轻松的购物氛围,但各类玩文字游戏、花样翻新的活动却让消费者感到精疲力竭,只是噱头并不当真。最终都是商家赚得盆满钵溢,消费者落得空欢喜一场。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说,超市的这一做法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既然承诺就应该按照承诺赔偿。消费者遇到类似事件,可以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