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遭遇“互助献血”律师称不献血也可用血
本报临沂11月3日讯(记者 张帆)11月2日,76岁的临沂市民王女士在临沂—医院住院急需200毫升O型血,但却被医院告知需直系亲属先去血站献血,“互助献血”后血站才能把所需的血送到医院里。
11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王女士因为和血小板降低住进临沂某医院。该院主任医师王大夫告诉记者,她在向临沂市中心血站提出调血申请的时候,血站没有直接把血液送到医院,而是先让王女士的直系亲属去献血。
王女士说,她女儿照顾她离不开,儿子又在南京出差,不能赶来献血。经过王大夫的多方联系,并反复说明亲属不能献血和用血紧急的情况,终于在当日下午3点多联系到200毫升血,使王女士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王大夫说,在她所在的医院,临沂市中心血站让每位需要用血的病人家属先拿着《临沂市互助献血登记表》去献血,采血点把表格填好,拿回医院做好记录,血站才能把血调到医院给病人使用。
记者以患者家属的身份联系到临沂市中心血站,供血科的—位工作人员说,现在血源紧张,所以临沂采取了—个互助献血的政策,希望家属能尽量到采血点献血。如果家属没有时间去献血而用血情况又十分紧急,可以与医院协调,让医院给血站说明情况,血站也是可以调血的。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临沂市中心血站宣传科的刘向荣。刘向荣说,亲属不献血的,并不是不给血用,只是不能优先用血,要等血源。他告诉记者,现在临沂市的需血量很大,每天需要80000毫升,库存血量仅能保证全市两天的临床用血。2009年12月,临沂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就是要保证血站的库存。
对于此事,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家禄说,在《献血法》中,公民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因为自己或者亲属不献血就不给用血。市民张祎则认为,“自愿献血是—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合理献血对身体也没有什么危害,但如果要用献血‘威胁’住院病号,就有失公允了。”
2009年,临沂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规定,患者家庭成员、亲友、所在单位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意向互助献血的,由临床责任医生或护士负责填写《临沂市互助献血登记表》,患者和自愿献血者签名认可。采供血机构进行预约登记,并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