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成农民年内拥有电子健康档案
记者7月14日从省卫生厅获悉,2011年起,我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全面推进。至今年年底,以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无缝对接”,各地农村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左右。
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基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完善等建设任务。根据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11年年底前,我省将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开发或升级改造工作;初步建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中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子系统,并实现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满足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新农合等业务管理需要。同时,各地农村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左右;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卫生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地区,要超额完成电子健康档案的建档任务。 2012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的建设,满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在线培训等业务管理需要,进而实现辖区内卫生信息的全面综合管理和应用。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要遵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并利用原有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拓展。各级卫生部门要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购置、软件开发改造、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采集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等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