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将精神病患者送回家后患者自杀 医院担责

平安健康 2025-03-21 16:45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在凌晨的静谧之中,马鞍山市某小区居民楼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时间定格在2009年12月6日凌晨4时左右,一名男子段某从自家三楼的楼梯口纵身跳下,生命瞬间消逝。这场悲剧的源头,要追溯到一段医疗疏漏和深深的哀痛之中。

回溯事件的始末,我们了解到,段某在1994年被诊断为患有双向情感障碍。到了2009年,在社区、街道和民政部门的协助下,他进入马鞍山市中心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仅仅七个月后,医院以病情稳定及拖欠医疗费为由,派救护车将其送回了家。彼时,医院只交代家属需去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却未给患者配备任何治疗药物。

面对这一决策,谁又能料到其后果会如此严重?仅仅三天后,凌晨的寂静中,段某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这无疑是一场无法挽回的遗憾和悲剧。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虽然段某的离世方式属于自杀,但主要责任在于为其治疗的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医院擅自将患者送回家中,而未配备药物稳定病情,这种行为显然存在重大过失。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需为段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段氏老两口作为监护人,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需承担次要责任。

这一悲剧性的判决,无疑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医疗机构的决策和行为,必须更加严谨和负责任。对于患者的监护和照顾,也需要更加细致入微。毕竟,生命无法承受之轻,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乎生命的安危。这起事件背后,是生命的消逝、家庭的破碎和无数人的痛苦。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安徽商报 紫雨 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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