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切患者器官当被告 患者一审胜诉获赔十万
平安健康 2025-03-22 11:35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在生活的某个寻常日子里,周女士走进了章丘市的一家医院,准备进行子宫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由于医生的操作失误,周女士的右侧尿管在手术过程中被误伤。这一疏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周女士在术后遭受了泌尿系统感染的痛苦,排便也变得异常困难。无奈之下,她只能再次接受手术。
面对这样的不幸,周女士感到十分痛苦和愤怒。她质疑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是否因为医院的疏忽大意给她带来了如此巨大的伤害。经过多次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周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章丘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确认了原告周女士在被告医院接受手术时,右侧输尿管被切除的事实。关于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未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起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原告主张按照医疗事故标准赔偿的请求并未得到支持。
根据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在医疗侵权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医疗过错。被告医院在这次审理中并未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法院认定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且与原告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医院应当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周女士最终获得了一审胜利。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标准,周女士获得了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十余万元赔偿。这一判决为周女士带来了正义的胜利,也提醒了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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