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同房会导致胎死腹中吗?
本文作者系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副教授 游泽山
现年34岁的阿林挺着大肚子,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广州市某医院妇产科就诊。阿林自诉,医生检查发现近6个月大的胎儿已经死亡,夫妇二人听到此消息后抱哭。
据了解,6年前,大学毕业的阿林嫁给在某外资单位任经理的卢某。去年,两人停止避孕,不久阿林便有了喜。精力旺盛的卢某心疼爱妻,为让其安心养胎,主动向单位申请到深圳工作。日前,卢某忍不住对爱妻的牵挂,决定回广州陪妻子过个浪漫的周末。当天,分别已久的二人一同上街购物、共进烛光晚餐直至深夜。回到家后,感情一发不可收拾,两人极尽缠绵,度过了一个温馨浪漫的夜晚。谁知,第二天便。
失子之痛,肯定让这对夫妇悔恨不已,早知如此,就不过什么温馨浪漫的周末了。可是,胎儿真是死于父母的同房吗?为保宝宝平安,不能有吗?
夫妇缠绵 胎儿夭折?
夫妻久别,胜过新婚,其思恋之情自不待言。重逢之时,激情难抑,一夜缠绵,这一切当然是人之常情,但是否就因此而导致胎死腹中,确实值得商榷。
报道没有提及胎儿的死亡时间,也没有提及孕妇同房前是否觉得停止、腹部不再继续增大、体重下降、乳房胀感消失等症状,但按医学常理推测,胎死腹中应该不是夫妻俩同房引致的。医学上把妊娠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一般而言,怀孕期间进行性生活可引起、甚至等,但很少有直接引起宫内死胎的。
宫内死胎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①胎盘因素:如、胎盘功能不全、胎盘早剥、急性绒毛膜羊膜炎等;②脐带因素:如、、脐带缠颈、脐带缠身、脐带脱垂等;③胎儿因素:如胎儿先天畸形、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单基因病、胎儿宫内感染等;④孕妇因素: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糖尿病、慢性肾炎、心血管疾病、全身和腹腔感染、中毒性休克、子宫畸形等。
胎死宫内原因复杂 不可与偶然现象相连
笔者在临床上也遇到过类似病例。有一例病人怀孕28周,在当地医院产前检查时怀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IUGR)而收住院治疗。治疗一个疗程即10天后,宫底也不见升高,复查B超,胎儿的双顶径与停经月份不符,治疗后未见增大,医生建议她来我院行胎儿染色体检查。病人来到我院时,已怀孕30周,测宫高21厘米,追问病史,未记错月经,且平时月经正常。子宫高度与停经月份明显不符,IUGR的诊断成立。在家属签字同意下我们给孕妇进行了脐带穿刺查胎儿染色体。术后3天胎死宫内,家属怀疑脐带穿刺致宫内死胎。7天后,胎儿染色体结果证实胎儿染色体异常,为21-3体综合征(即先天愚型),孕妇家属才没有意见。另一例病人怀孕5次,先后宫内死胎3次。第一次宫内妊娠8个多月,第二次宫内妊娠7个多月,第三次宫内妊娠6个多月,第四次患者害怕宫内死胎,怀孕40多天人工流产,第五次怀孕两个多月时来我院优生遗传门诊。后来抽血检查及羊膜腔穿刺发现为ABO溶血,母儿血型不合,经血浆置换及宫内输血治疗,于怀孕35周剖腹产一男孩,在儿科住院治疗11天,健康出院。上两例说明宫内死胎的原因很复杂,有些病因不能一目了然,须到医院详细检查才能确诊。切不可把一些偶然现象与死胎联系在一起,而忽视寻求真正的病因。
孕期同房三原则
如前所述,孕期同房虽然不会直接引起死胎,但也会引致流产、早产等。过分同房自然对正常怀孕不利,但是,在整个妊娠期都严禁同房也是没有必要的。下面谈谈妊娠初期、中期、晚期的同房原则。
1.妊娠初期,胎盘尚未完全形成,母体内保护胎儿和使子宫肌肉松弛的孕激素含量较少,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导致流产。所以,原则上要避免同房。久别重逢的夫妻,一般感情比较冲动,同房时切记动作一定要轻缓,宜采用同向侧卧位,即双方共同面向一侧,女方在前,男方在后,这种体位对女性刺激较小。
2.妊娠中期,胎盘已经形成,大量的孕激素可对子宫肌肉起到良好的保护和抑制作用,流产可能性减少,同房有一定的安全性。但还是要有所节制为好,且动作不要过分激烈和粗暴。同房前要注意器官的卫生与清洁,以免引起细菌感染。
3.妊娠晚期,要警惕破水引起早产。这时不仅不能同房,而且强烈的兴奋可促进子宫肌肉的收缩而引起流产、早产。所以在此期间丈夫要在精神和生活上关怀体贴妻子。爱情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关键在于夫妻间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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