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福利和年龄问题探讨(业主委会委员福利和年龄的问题(探
业主委员会委员多少人 业主委会委员福利和年龄的问题(探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业主组织,所以更加鼓励义务为业主服务,现实中通过补贴方式进行补偿,个人觉得有必要讨论,所以提出以供大家共勉。
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成员是义务为小区服务的热心业主,但可以适当的给予津贴 补助,具体的补助金额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并合法执行。
这就说明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成员是没有工资的、没有保险的义务工作者,所谓的津贴补助只是适当的少量的。
免费的怎么专业?专业的可能免费吗?
第二,在现实运作中,因为年轻专业的人员都必须有工作去养家糊口,无法义务在业委会工作,所以决定了年轻、有能力的人没有办法进入业委会去工作。
我们经常看到业委会都是一班离退休老人在为小区继续发光发热,这样就会导致业委会委员在工作中个人因为年龄问题,没有体力和精力去做更多的工作,导致工作效率相对低下。
在业委会的工作开展中,离退休老人很多不具备专业性;仅凭一腔热血无法有效的和相关单位做有理有据的沟通;让业委会的工作陷入被动、费力不讨好的局面。让物业等其他单位完全主导整个小区的事物。
这结果让业委会组织工作事与愿违;国家立法让业委会成为一个合法的组织,本着共同治理小区,代表小区业主和相关单位部门沟通,保障小区业主广大利益;不专业的执行结果不但不能保障业主利益,反而有些时候不经意间可能会出卖业主的利益,下面个人提出观点和建议。
专业需要成本,有成本才能更专注
1业委会成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则下,可以适当的增加福利待遇,具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2业委会成员更应该专业化,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会更加轻松,达到的效果会更加理想,(如大学生村官模式)。
3业委会成员应该更年轻化,因为年轻的他们才有更多的精力去和相关的单位和业主协调协商做事。
4特别是老旧小区是在业委会的主导下进行自治的;让一帮本该享受生活的离退休老人义务的做这样的工作,违背了中国人的道德观。
耄耋老人还发光发热,年轻人却无所事事
5我们也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进入业委会,如果年龄太大,身体太差,又主观上作出了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导致业主利益受到损害较大,法律程序追责十分不易实施。
6年纪太大的耄耋老人在业委会组织中,由于工作量大,劳心劳力如果发生意外;对于小区业主来讲会产生较大的经济补偿;这不符合小区业委会组织的立法本意,所以个人建议业委会参选人员的年龄应该控制在65岁以内,具体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
在实际运作中,高龄、不专业和义务服务极大制约了业委会组织正常功能的发挥,个人坚决支持年轻、专业和有偿服务的业委会成员主导业委会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有人会讲如果有偿服务,那么无形当中会增加业主的负担?我只是想说业委会并不是说每个人都需要拿高的待遇,而是类似于秘书秘书长这样子的职业管理人拿较符合身份的福利待遇。
有付出可以更多地要求
这类有专业、有资源、有想法、有做法、有能力的职业人走在哪里都会拿到较高的待遇。如果这样的人能全心全意投入为小区业主谋福利。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不但不会增加业主的负担,相反会增加业主的收益,特别是自治的小区中更容易体现。因为职业人会有很多专业的办法为小区增收,而他们所得到的利益仅仅是在增收部分当中得以体现;不会在原有的业主的正常收益里面进行分配。
所以这才是我提出专业年轻职业化的思路;在实际的运作当中。有效的监督是正常运行的基础。本期提出的观点,欢迎大家探讨议论。文明发言,友好交流。
高效工作创造更多价值,完善的监督拒绝腐败!
所以有效、公平、公正、合法的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为了业委会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全民参与的监督委员会显得尤为的重要。
个人工作原因与业委会社区委员会沟通较多。与很多的物业公司也有经常的沟通。如果你有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建议、探讨,我们都可以沟通交流,文明交流;如果你认同请关注我们,帮助到你是我更大的安慰!
业主委会委员受年龄限制吗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