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有逃得掉的吗(肇事逃逸逃得越久处罚越重吗)
电动车肇事逃逸跑了可不可以追 肇事逃逸?逃得掉吗...
驾车上路
发生交通事故
要做什么?
有的人一看出事了
心里一害怕
然后······就跑了······
交警蜀黍想告诉这些人
“没门!”
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黄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园区派出所组成联合侦破专班,专班民警协同作战,连续奋战8天,在濯港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侦破“10.15”无牌三轮电动车肇事逃逸案,依法扣留了肇事三轮车。
10月15日20时许,在黄梅县工业园区新兴大道汇豪包装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行人刘某某被一辆红色无牌三轮电动车撞伤,伤情比较严重,肇事司机却驾车逃逸。
逃逸案发生后,黄梅警方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案侦破工作机制,出警民警之一时间抢救伤员,并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专班民警通过走访目击证人和调看监控视频,确定肇事车为一辆无号牌红色三轮电动车,掌握了肇事司机的体貌特征,由此确立了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全力开展逃案攻坚。
10月23日上午,专班民警在园区走访调查时,发现麻将铺门口停放着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车右前灯处破损,细心的民警当即进行事故现场遗落碎片与该车右前灯比对,完全吻合。经查,该车是黄某记开来停放此处,自己搭车去县城。民警当即将肇事三轮车扣留。
10月23日下午,所队专班民警结合肇事车车型及车身颜色、碰撞受损部位比对、车辆运行轨迹、肇事司机体貌特征以及目击群众的陈述等,在充足的证据支撑下,排查出肇事逃逸的红色三轮电动车驾驶人为黄某记(男,汉族,本县大河镇某村人,现年64岁,务农),并依法对黄某记进行了传唤。
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
更是对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公然挑衅
本以为能逃之夭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生命可贵
守法出行
侥幸心理要不得
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啥?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白癜风网小编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
一定要停车查看情况,及时抢救伤员
拨打报警 、急救
并保护好现场
等待民警及医护人员的处理
审核阮景红 王科
通讯员刘利国 梅青
编辑李佳
听说大家都点“在看”~
肇事逃逸逃得越久处罚越重吗 肇事逃逸什么情况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