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 *** 需要什么手续(确认物权并办理过户适用法条)
生活常识 2023-04-20 13:50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河洋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律师提醒物权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过户
【案例】谢某与杨某共同建造一栋住宅,房屋产权登记在两人的名下,各占50%的产权。后来,谢某将杨某的产权收购,但因产权收购,两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的50%产权归谢某所有,但由于种种原因,谢某和杨某未去变更房屋产权登记,谢某也没有收回杨某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在谢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某将该住宅出租并收取了租金。谢某知道后,将杨某和承租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谢某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 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 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 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自判决书生效时,谢某个人即完全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该所有权的变动不以登记为要件。杨某将房屋出租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谢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杨某赔偿损失;承租人相对于谢某而言是无权占有人,有履行返还财产的义务。
律师提醒物权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即使法院依法作出确权判决也要办理,避免处分物权时受到损害。
(河洋律师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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