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 局app如何撤销投诉(国家 *** 局投诉中心app)
怎么在网上匿名向单位反映意见 手机 投诉指南
手机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微信、手机 APP、短信等形式,向各级人民 、县级以上人民 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一、手机 事项投诉方式
1.微信 。 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省 局”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洛阳市 局官方网站首页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2.APP (安卓版)。 人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洛阳市 局官方网站首页的 APP 二维码(安卓版),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3.短信 。 人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具体事项及发生地”的格式编写手机短信,以文字方式发送至领导公开手机短信 公开号码,提出诉求和建议。手机只接收短信,不接听 。
职 务 公开号码
洛阳市 局局长 石小琳 15225576381
二、手机 事项投诉注意事项
为方便 事项办理,请不要采用 、语音、视频、彩信的方式进行投诉。
三、手机 事项受理范围
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四、手机 事项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对以下情形,依照国务院《 条例》有关规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实事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 事项。
国家 局投诉中心app 国家 局网上手机投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