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洞房夜坦白 女子嫁精神病人诉婚姻无效
在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的病历上,写着医生对信平的诊断:“10余年前,因高考学习紧张,出现入睡困难,烦躁不安,妄想,幻觉,经当地医院诊断‘’。经治疗病情好转,近年来除入睡困难,睡觉易醒外,还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维持服用‘利培酮’(注:治疗精神分裂症药物)”。
信平(男)与小丽(女)都是30岁出头的单身青年。去年10月,两人在QQ上相识,交往大半年后,于今年6月注册结婚。洞房夜,信平向小丽坦白:自己在10多年前便患上精神分裂症。小丽怒斥信平一家“骗婚”,现已提出“婚姻无效”之诉。
交往期间已有不寻常
昨日下午,在广州大金钟路的出租房里,黑龙江姑娘小丽在母亲的陪伴下,向记者忆述了这段特殊的“婚姻经历”。
8年前,大学毕业后的小丽来到广州。去年,31岁的她开始在QQ上交友,结识到同龄的单身男子信平。聊天的过程中,小丽得知信平是梅州人,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供职于广州某大公司。“跟我挺合得来”,于是,两人在第二个周末便相约在天河城见面。
小丽说,信平样子老实,谈吐斯文,让人觉得挺可靠,因此便开始了交往。彼此工作忙,平时一周最多见一次面,她也没发现信平有什么特别出格的表现。
“就是有两点不寻常。”小丽说,其一,信平在说话时经常会不自觉地重复,而且特别固执;其二,30岁出头的他非常依赖母亲,“拍拖时有事情要决定,他都会先打电话向母亲请示。”
结婚前一直隐瞒病史
结婚前一晚,信平到小丽家吃饭,并一直在QQ上跟家里的弟弟聊天。小丽无意中看到:信平弟弟在QQ上嘱咐他“别玩得太晚,记得早点回来吃药”。小丽随口问信平吃什么药,信平没说是精神病药,只说自己有“”,小丽也没多留心。
6月16日,两人在天河区民政局注册结婚。对于结婚一事,信平一直表示要“低调”,不想让太多人知道。登记当天,信平的家人,无论是在广州的弟妹、姑妈,还是在老家的母亲,均以“很忙”为由,没有到场。
当晚,新房里,信平第一次向小丽坦白:自己曾患有精神分裂症,前女友就是因此而和他分手的。“我觉得很愤怒,但害怕刺激到他,令他精神病发作,所以就赶紧自个睡了。”小丽说。
出差时病发入精神病院
婚后第二天,小丽便回到母亲家里。之后,信平不断致电小丽,并发短信道:“希望能得到你和你家人、朋友最大限度的原谅,既然我和你已经是一对合法的夫妻了,一切好商量。”
十天后,信平随同事出差南京,隔天中午,小丽便接到信平领导李先生的电话。对方表示,信平前一天外出后一直没回酒店,毫无音讯。小丽至此方知,公司的领导跟同事都不知道信平的精神病史。小丽向他们坦白了,并建议马上寻找。
又过了一天,同事们终于找到了信平——在南京的一家精神病院里。原来,信平精神病复发,在路上游荡时,被当地巡警发现,送到精神病院。
女方觉被骗欲取消婚姻
为免信平及其家人的纠缠,小丽与母亲特意搬家,离开了原来的住处。为取消这段“被欺骗的婚姻”,小丽四处奔走,为此还辞掉了工作。“我要申请‘婚姻无效’,理由是精神病患者对结婚对象隐瞒病情。这段婚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认的”。
律师:可诉“婚姻无效”
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的刘延宇律师表示,如果在婚后,丈夫信平的精神病依然没有治愈,那小丽可以精神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判决。只要病史、病历等取证充足,小丽的胜算较大。不过,小丽很难进行索赔,因为索赔一般只能针对配偶施行家庭暴力、家庭伤害等。
男方家人:不算故意隐瞒
信平的妹妹章女士表示,信平如今在休年假,回了老家疗养。她介绍,虽然医生诊断信平为“精神分裂症”,但信平只是在工作或劳累时才会出现异常,而且“老家医院的医生也说可以结婚、生小孩”。即使没有跟小丽坦白,也算不上故意隐瞒。她说,家里人都希望小丽能回心转意,若对方坚决要取消婚姻,也不会强硬阻拦。(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小丽”和“信平”均为化名)(何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