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办医疗网站须事先申请 不得以湖北等命名
生活常识 2025-03-21 08:56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近日,湖北省卫生厅颁布了一项新的规定。为了保障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真实性和专业性,自本月22日起,开设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网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些网站在运营之前,需先向省卫生部门递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前往电信管理机构办理其他手续。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公众获取准确、可靠的医疗保健信息。
新规定强调,医疗站的中文名称除了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之外,不得以“中华”、“中国”、“全国”、“湖北”等地域名词或其他特许专用名称冠名。这一规定避免了网站名称的混淆和误导,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在综合网站上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为公众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服务不包括以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产品、商品的功能及效果为主的栏目和网站。这是为了确保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规定还要求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或网站频道,必须拥有两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对于提供性知识宣传的网站或频道,还应有一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加入。这一要求确保了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保障了公众的权益。
这项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健康权益。期待这一规定的出台能够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可靠、专业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熊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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