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七种前提

平安健康 2025-03-21 11:36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商报讯(记者 郭莹)昨日,国务院法制办重磅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这部草案旨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以保障民众的饮食健康。

草案中明确提出,在遇到以下七种关键情形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需果断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程序:

一、当需要对某一食品的安全性做出判断时;

二、在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需要为其提供科学依托;

三、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品种时;

四、评价已实施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时;

五、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时;

六、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会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时;

七、单位或个人申请使用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或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从事生产活动时。

草案还详细规划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该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国务院商务部门共同制定。这一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

对于进口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其他相关新产品,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卫生部门也将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程序。这一举措充分显示了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极高重视,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此草案的出台,无疑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期待其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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