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院长受贿百万被判11年

生活常识 2025-03-22 16:23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本报报道,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肿瘤医院原院长马某因涉及巨额受贿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记者张忠田报道,马某因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超过百万元,于十二月一日被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对其作出了严厉的处罚,除了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之外,还处以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七万六千七百美元以及四千美元的罚款。马某的受贿所得赃款中仍有部分款项需要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此案时查明,马某在担任临沂市肿瘤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医药、器械采购以及数字化管理软件设备的安装和本院人事安排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来自医药、器械代理商的财物。其中包括来自白某、郑某等医药代理商的贿赂,以及因工作调整而获得财物的山东省某软件有限公司经理曹某和本院职工郭某、赵某等人。据悉,马某收受的财物总计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中包括四千元美元的贿赂(折合人民币约二万七千二百元)。

这一事件不仅仅是对马某个人的一次巨大打击,更是对医疗行业的反腐警钟的一次强烈敲响。作为一位曾经担任肿瘤医院院长的管理者,马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社会,其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和患者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于此次法院的判决,公众普遍认为处罚适当,反映了法律对于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和零容忍态度。这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腐败的泥潭。

马某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期待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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