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规定泄露患者隐私可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常识 2025-03-23 10:51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卫生部近日正在修订《防治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修订的草案强调了对于患者隐私信息的保护,卫生行政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隐私及资料。
据了解,新规定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结核病工作中的职责与权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关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疫情情况,并索取必要的资料,同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检查。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草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于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者故意泄露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隐私信息、资料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相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并警告责任人,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定还明确,任何单位不得允许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从事可能使该病传播扩散的工作。在各类健康体检中,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从而确保早期发现和有效治疗肺结核病例。
为了加强肺结核疫情的管理与监控,新修订的草案还规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需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一旦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相关预案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新修订的《防治管理办法》在保障公众健康的更加注重保护患者隐私,规范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与行为,为有效防治结核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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